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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0 16: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所有招生专业物理类历史类兼招,再选科目不提要求,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物理学科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外语语种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24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专业物理类历史类兼招,再选科目不提要求,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在按照黑龙江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进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物理学科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预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照本科院校相应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执行,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普通高职(专科)批,高本贯通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待遇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