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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6: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 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以此类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院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5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