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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04 16:56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5年内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还本宽限期(如有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申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所就读的高中提交贷款预申请(高中统一组织),在贷款正式受理期间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未办理贷款预申请,可在办理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再按上述流程继续申请贷款。正式申请贷款时,请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后可下载打印)。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学校助学金。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学校每年提供一定金额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

4、福彩助学金。福彩中心每年提供一定金额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

5、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学费减免。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县(区)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低保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学费减免政策申请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