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0 09: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24年各省录取批次
序号 | 省份 | 录取批次 |
1 | 广西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2 | 贵州 | 高职专科 |
3 | 湖南 | 高职专科批 |
4 | 江西 | 高职(专科) |
5 | 山东 | 常规批(专科) |
6 | 山西 | 高职(专科)批 |
7 | 四川 | 专科批 |
8 | 云南 | 高职(专科)批 |
9 | 重庆 | 高职专科批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1)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
(2)贵州省(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照顾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