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0 10: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批次与比例进行网上录取。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志愿填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凡第一志愿报我校的考生,均享受农林院校降低20分录取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