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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0:58

奖学金设置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

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2000/年。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在校生。

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地方政府资助:

6.省属高校应征入伍奖励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在校生。

标准: 毕业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7.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毕业生。

标准: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8.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脱贫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4500元/年。

校内资助:

9.学院奖学金

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2000元/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