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7: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