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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9: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提挡办法:按照省级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和比例申请提挡。

3、专业录取办法: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外语语种: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其它语种考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5、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外省的新生录取,按照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

7、录取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研究处理。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