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5: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录取(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0.5+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若综合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外语成绩、大综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录取(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0.5+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若综合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外语成绩、大综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