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20 09: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5.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投档成绩和体检结果可调整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进行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