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08: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详细录取规则请参阅《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公布于阳光高考平台及学院招生网站)。
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环境管理与评价、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分析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及工作岗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加分的规定:对省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分数线:按广东省考试院公布的第三批A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有志愿分数线上的考生生源不足,经省招生办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
退档的规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加分的规定:对省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免试入学的规定: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具有教育厅认定免试保送资格报读我校者,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