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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2: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1.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含加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