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2: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1.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含加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