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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2: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模式的投档和远程网上录取。山东省内的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批次在专科批,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批次在常规批;其它省份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有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我校分临沂校区和济南校区。两校区相同专业的专业代码不同,录取时作为两个不同专业对待。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