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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4 14:3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

    (一)山东省内考生的录取批次:1.公费医学生:普通类提前批;2.普通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普通类常规批;

    (二)学校在山东省外招生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请查看《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http://jwc.tsmc.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52&columnId=289

2019年,转专业办法将有所调整,请关注学校网站有关信息。

其它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和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各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参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协商执行。其中,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