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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16:26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学生资助和奖励机制:

1.政策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西)、学校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西)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800元/学期/人、二等500元/学期/人、三等300元/学期/人。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6000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三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4300元/年/人;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3300元/年/人;三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23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4.中升高学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籍的高职高专学生实行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