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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22 17: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录取新生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均衡发展的标准择优选拔新生。

 我校按报考志愿先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以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高考实际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