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9 16:48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1.高校国家奖学金。对象: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对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凡属于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学生,在秋季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原则上给予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学年。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象:对应征人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人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人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此外,学校还有“学院”奖学金、学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冬季学校走访慰问贫困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