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7 17: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体育类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
2.对各省招委确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进校后,可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按学院教务处转专业的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