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08 11:35
奖学金设置
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6000元/人·年,办理程序依据《高等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等各种助学项目。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按照国家学生资助金等政
策,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生资助金政策进行申
报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①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生/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生/年;
③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档44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
三档2200元/生/年;
④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携带本人《录取通知
书》、本人及借款人(家长)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贫困证明材料等到户籍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