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产品造型与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等专业面向文科、理科、艺术类招生,凡填报这三个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美术联考,并取得联考合格证,文化分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出省最低投档线。
空中乘务专业面向文科、理科、艺术类招生,报考本专业的学生,身高:男生
加分政策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毕业生完全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要求调换专业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入学时进行调整,不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