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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产品造型与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等专业面向文科、理科、艺术类招生,凡填报这三个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美术联考,并取得联考合格证,文化分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出省最低投档线。

空中乘务专业面向文科、理科、艺术类招生,报考本专业的学生,身高: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视力: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五官端正、外貌清秀,形体匀称;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等。

 

加分政策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毕业生完全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要求调换专业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入学时进行调整,不另收费。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