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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23 08: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3862

3.办学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西路239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武海波(职务:院长)

9.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对口招生、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三二分段”招生工作及分省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1.计划公布: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女生,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招生专业31个:护理、助产、健康管理、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机电设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法律事务、大数据与会计、中西面点工艺、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等。

三、体检标准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6.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网站公布。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3.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3、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