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4-24 14: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考生必须填报我院志愿,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提前批专科,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专科)批。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并满足专业志愿,各专业无分数级差。
(四)网上录取过程中,学校会对部分能够进行通讯联络的进档考生征求意见,放弃志愿者作退档处理,依次录取其他考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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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址:http://***/
联系电话:(027)59728515、59728528、59728516
(027)81813377、81815515(兼传真)
QQ咨询:1907922500、1907460276、1791712112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和高职统一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如认为专业选择不恰当,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后,可进行专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