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23: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只能提供英语教学。
第八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照顾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3.专业安排与录取: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据所报考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依次进行成绩排序录取。
4.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投档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情况等调剂录取到其它缺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