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09:34
体检要求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身体条件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和医护职业要求的考生,慎报师范类和医学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