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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6: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依据各省安排在:高职(专科)或高职高专等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院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执行各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


加分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份公布的当年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依据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