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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08: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须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投档分算法规则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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