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08: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须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投档分算法规则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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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