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8-04-07 15: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招生政策的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后,经本人申请可以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