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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08: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转出系(部)签署意见,转入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转专业手续应在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办理,并在下学年开学前办妥。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要求转入专业的有关课程考试及面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详见《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