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0: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
文理批次 |
艺术批次 |
省份 |
艺术批次 |
陕西 |
本科二批 |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统考段) |
湖南 |
本科提前批 |
河北 |
本科批 |
本科提前批B段 |
湖北 |
艺术本科统考批 |
江苏 |
普通本科批 |
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 |
河南 |
艺术本科批 |
山东 |
常规批 |
艺术类本科批 |
贵州 |
艺术本科批 |
广东 |
普通类本科批 |
艺术类本科批 |
安徽 |
艺术统考本科批 |
山西 |
本二批C |
本二批C |
甘肃 |
艺体类本科批 |
江西 |
本科批 |
本科批 |
四川 |
艺术本科批 |
广西 |
本科普通批 |
\ |
宁夏 |
艺术本科B段 |
黑龙江 |
\ |
艺术类本科批 |
新疆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 |
内蒙古 |
本科提前C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依据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择优录取,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统考,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