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7-20 11: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1.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办法,在分数优先原则前提下,同一批次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4.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8085671;024-88085672
传真:024-88085672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