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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院系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3-25 10:45

院系设置

重点实验室

重点学科

可授予的学位

按教育部要求,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师资力量

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