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08:57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过程中,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对生源省份投进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工作。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尽量按照“专业相近,考虑专业大类”的原则,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