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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9: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我院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2.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