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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0:29

收费项目

1.学费按学年制收费。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住宿费标准: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8人间:900-1200元/生.学年。

2)非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10人间:7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加收15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使用语音室、琴房服务费3元/小时;补领学生证、借书证、医疗证、学牌等各类证书工本费5元/证;遗失补办一卡通工本费20元/卡;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体检费88.8元/生.次(以卫生部门最新文件为准);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军训服装、学生公寓用品(学校统一招标,第三方服务,自愿购买)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