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21 10:5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高考录取涉及批次包含对口专科批、专科提前批-美术统考、普通专科批(物理类和历史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录取过程中,我校认可(或执行)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省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统考成绩相同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综(理 综)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我校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均认可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加分政策

我校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均认可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