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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09: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2024年学校招生总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二、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2024年我校不设高职预留计划,也不在外省投放高职招生计划,仅在河南省招生。

三、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21〕116号)执行。

(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的处理:计算出的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依据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按照进档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