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9: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招生以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为主,同时采用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录取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一本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为本科批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即在高考基础上,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60%)、学校测试(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成绩(10%)”(简称 “631”)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择优录取。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全部在提前批次录取,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学校测试选拔。
除综合评价外,学校在部分省市采用普通高考录取模式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一致,须参加当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