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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4-25 14: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

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本批次、普通第二批本科批次。

海南省本科批次、提前批艺术体育批次,四川省第二批本科批次、艺体本科第一批次。

重庆市艺术本科A段批次、体育本科批次、本科批次。

四川省艺术体育本科第一批次、普通本科第二批次。

湖北省本科普通批次。河南省第二批本科批次。

广东省本科批次。

黑龙江省艺术本科A批次,第二批本科批次。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

安徽省艺术二批(B段)批次、体育本科批次、文理科本科二批次。

专科:

艺术体育高职(高专)提前批次、普通高职高专批次、三校生(文理)批次仅在江西省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2.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成绩。

3.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办法原则上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我校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文化总成绩高者、语文成绩高者、数学成绩高者。


加分政策

认可生源所在地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