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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18 09:4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4.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