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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9:1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2.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招生如出现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4.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志愿数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