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每学期活动积分30分以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3.评审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每学期活动积分30分以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三)学院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操行成绩和劳动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分为甲、乙、丙三档(详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之《院级奖学金评定》)。
甲等:800元 乙等:600元 丙等:4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一般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资金分两学期发放。
2.资助对象 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四年级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和相关材料 每学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11月前完成评审。
三、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1.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2.资助对象 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原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审核和相关材料 每学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11月前完成审核。
四、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省内500元/人·年,省外1000元/人·年。
资助范围: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报方式:学生在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咨询申请。
发放方式: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集中一次性发放或现金发放。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该项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需办理该项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金额及办理方式,按每年与银行协商后确定。每生每年贷款总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六、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确定。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本专科生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学生奖励优抚政策
1.国防奖学金:在校生入伍一次性奖励2000元,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奖励对象:从我院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我院征兵指标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全日制高职生。
2.住宿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免交复学后当前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
的住宿费。
3.立功奖励:三等功1000元;二等功3000元;一等功5000元;特等功10000元。
4.勤工助学岗位:退役复学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优先安排到学生
勤工俭学岗位,享受贫困生勤工助学金待遇。
八、勤工助学
学院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元∕小时)。
九、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其他资助
学院积极与各企业、个人及其它慈善机构相联系,为我院学生争取各种社会资助;同时采取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形式,帮助我院更多贫困学生解决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困难生资助办法
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贫困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即:
(1)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甲等8000元。
(2)申请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
(4)特别贫困生补助;
(5)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