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5 11:10
奖学金设置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评选相关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8000元/生/学年;
基本申报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5000元/生/学年;
基本申报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3.学院奖学金
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分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两档。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高职(专科)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三档,一档3500元/生/学年、二档3000元/生/学年、三档2500元/生/学年,按学年分学期发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助对象为“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中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高校在校学生。专科(高职)资助项目和标准: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2)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学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高职(专科)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三档,一档3500元/学年·生、二档3000元/学年·生、三档2500元/学年·生,按学年分学期发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助对象为“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中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高校在校学生。专科(高职)资助项目和标准: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学年·生;
(2)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学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