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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09:1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查看本校招生章程或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791-85866168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承认该省(市、区)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可查看本校招生章程或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791-85866168

加分政策

具体高考加分政策可咨询各省教育部门。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具体高考加分政策可咨询各省教育部门。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普通文理类(历史类、物理类)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承认该省(市、区)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可查看本校招生章程或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791-8586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