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0-05-25 09: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类专业招收新生仅限湖北省,湖北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全省统一联考,专业成绩要求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加分政策
请参看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各省高招办规定,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分投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院对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其它
我院接受能生活自理的残疾学生;
男女比例不限;
语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