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1 10: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可以按省教育厅及学院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