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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7-15 15:41

奖学金设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身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系列助学奖励政策,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等。

一、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获奖学生可获得8000元/人;

二、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获奖学生可获得5000元/人;

三、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资助面约占学校在校生的20%,资助标准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300/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200/人;

四、高职(专科)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的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还设有奖学金、爱心基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助学帮困措施。
1 )学院设立多种学业优胜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累计最高可达 5000 元;
2 )设立了”爱心基金会“,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一般情况下补助 800 元 / 人,最高额度可达 6000 元;
3 )学院还另设多样化勤工俭学岗位,每月最高报酬可达 500 元 / 生;
4 )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补助,最高额度可达 1000 元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