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5-05-09 16: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专科第二批次 (限江苏省,其它省参照本省公布的有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设计与计算机”等艺术类专业时,必须参加省美术统考且成绩达到美术类填报资格线,非艺术类专业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2)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时,按照两者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考生如果美术统考成绩没有达到省控分数线而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二填报资格线,该考生可在普通类填报相关艺术类专业,同样能实现你读艺术专业的愿望。
(限江苏省)
(2)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时,按照两者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考生如果美术统考成绩没有达到省控分数线而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二填报资格线,该考生可在普通类填报相关艺术类专业,同样能实现你读艺术专业的愿望。
(限江苏省)
加分政策
根据省招办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省招办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等同于应届生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考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