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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2:55

奖学金设置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一览表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对特长新生给予奖励,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学校特设立专项奖学金。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学年、二等3300元/人/学年、三等2300元/人/学年;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2023年秋学期起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2023年秋学期起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年/人;

6.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7.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升高职的全日制高职生,2000元/人/年。

第十五条  学校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问题,贷款期限是学生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还可以通过勤工俭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