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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7:2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及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录取。


(二)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录取规则来执行。 


(五)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三二分段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由中专学校组织“三二分段”的学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阅卷、登分,并将最终参加考试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我院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分段”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七)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八)外语语种仅限于英语教学。


(九)男女比例不限。


(十)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郝家龙(院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达线后,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