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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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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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8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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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5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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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优秀学生 |
6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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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助学金 |
一档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4500元/人·学年 |
二档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7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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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
退役士兵,全日制在读学生 |
3300元/人·学年;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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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助学贷款 |
校园地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生源地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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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再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学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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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限额12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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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审批先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后酌情予以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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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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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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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奖学金 |
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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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省级优秀毕业生奖金1000元/学年; 校级优秀毕业生奖金8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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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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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
一档4500元/人·学年;二档2700元/人·学年(参照国家助学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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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新生补助 |
依据学校资助政策确定1000元/人或等价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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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礼包、节日慰问金、交通费资助等 |
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具体资助政策确定资助标准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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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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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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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毛氏助学金 |
资助标准:8000元/人·学年,仅限江山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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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助形式 |
通过赞助棉被、电话卡、军训服装等形式进行资助 |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助学途径有:(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自行在生源地或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2)学院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报酬上给予优惠;